首次来闽就业将获岗位补贴

“对今年1月~4月首次来闽就业和省内新增就业农民工,连续缴纳失业、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,给予新增岗位补贴。”日前,福建省人社厅、发改委、财政厅、农业农村厅、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通过对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就业补贴以及落实阶段性失业、工伤保险降费、缓缴等措施,鼓励在闽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,并支持农民工及脱贫人口来闽创业就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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